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
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独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
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沟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晓亮: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会计学专业教授。曾任山西
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会计,晋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财务会计,现任山西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山
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议案,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王晓亮 7 4 3 0 0 否 3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个人的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专门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严格按照《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闲
置募集资金管理、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
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表示赞同。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
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
立审核意见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与参加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进行沟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在履职中依法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对重大经营决策、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监督,
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信息披
露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督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股东会、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
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积极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有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符合
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规定,本人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经核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亦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制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
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履历等资料,认为上述事项提名和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议,通过问询、考察及文件阅读等方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报告人: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