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展: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晓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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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认真、谨慎、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
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卢晓晨:男,1964 年出生,1986 年毕业于江西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
年至 2000 年,任江西昂立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江西远东集团总裁,江西安华欣
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至 2006 年,任上海浦东食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总裁,宏仑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 年至 2012 年,任上海中路(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其中 2008 年至 2012 年,任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兼董事,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会,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于重大事项,我从财务、法律、管
理等专业角度加以审阅,发表意见,并能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
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独立                    董事会                        股东会
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
姓名                                 投票表决情况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卢晓                                 对全部议案均
 晨                                  投同意票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要求,亲自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
总监任职资格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奖金发放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了解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此外,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 2025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我认
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
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
点;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召开董事会
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初审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项,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现场考察的机会,对公司的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充分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在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
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
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为我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
的协助,使我能够有效履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需,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经核查,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定,公司没有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行为。
   (七)股份回购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52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结果的议案》: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含相关交易费用)。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限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届满,回购股份数为 3,26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期限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届满,回
购股份数为 511.6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
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公
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加强同董事会、经营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
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对公司董
事会及相关人员在 2025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
感谢。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卢晓晨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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