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本人程益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履历
本人程益群,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嗓子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惠伦晶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科员、第一拖拉
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科级法务专员、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加了以上各次会议,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未缺席会议。在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
召开前及会议期间,本人勤勉履行职责,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充分运
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监管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及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达到 100%。本人在会前充分查阅相关会议材
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
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异议情况。
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此议
案无异议。
(三)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外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重点、定期报告、内控情况及财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
流,了解公司年度审计的具体结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投资者交流;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股东的提
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诉求,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有利于在决策、监督过程中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研的时间,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重点询问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
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动向。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六)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不干预本
人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
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本人并同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对应 2024 及 2025 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公司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
力。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
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情况
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劳动管理法规政策。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
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能够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
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员会委员,经审核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审查提名与聘任程序后,本人
认为其具备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合法,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
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
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进行沟通,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积极学习《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
参加独立董事履职等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发挥了独立
董事决策和监督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用,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将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
自身专业能力,遵循职业操守,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