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新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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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汤新华,作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于2025年12月23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后开始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汤新华,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84
年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福建农学院农业经济系会计助教,福建农业大学经贸学
院会计与统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讲师、副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学院教授委员会副
主任、MPAcc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为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福建省卫生经济学会副监事长、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财政厅首届
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会计人才库人才、福建省会计专家池专家,现任福建
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
月23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属于下列情形:
系;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子女;
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因此,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定的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满足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同时本人已将自
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
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
性。
  二、本人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客观、独立、公正地履行
职责。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并持
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次数
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相关专门委员会未召开需本人出席
的会议。
会议期间,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额度和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审慎研究。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财务状况及相关监管规定,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独立判断职责,
就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表
决权。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所沟通的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时,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及时关注公司舆情信息,
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
提高治理水平。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与管理层及其他独立董事沟通,了解公司经营
管理重点与难点。任职以来,本人重点了解公司研发、生产经营等基础环节,核
查管理体系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跟踪董事会决议落实成效,努力夯实履
职基础,始终秉持独立、审慎原则,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出建
设性意见。同时也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平。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为本人提供独立的办公区域,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工作人员积
极协助本人履职,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
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业务、财务等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
见,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详细的落实和改进。
会议、座谈会等方式向本人反馈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在董事会审议重大
复杂事项前,及时与本人沟通,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
情况。
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于中能电气及其主要股
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处取得其他利益。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在相关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进展。2025年12
月,公司将2023年可转债募投“新能源储充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剩余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地表决,并就相关问题与各
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展的相关培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本人将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
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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