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基于此,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陆涛、毛凌霄、王玉春的独立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综上,独立董事不存
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