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 马应龙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鹏)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56: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毛       鹏)
  本人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马应龙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各次董事会、股东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毛鹏,男,1982 年生,法学学士,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现任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等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按
时出席,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历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除应当回避表决事项外)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4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ESG 报告等有关事项,本人对 2025 年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除应当回避表决事项外)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出现《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每
季度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督导内部审
计机构每半年对担保、对外投资、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在
年审期间,积极参加审计沟通会议,跟踪审计进展,沟通审计问题,确
保审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
定,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了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的建议
和意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本人通过现场、通讯
等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加股东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安排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汇报,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等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从会议组织、文件报送、公司情况
汇报,到组织实地考察,公司均能做到按时、合规、合理地安排与组织,
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项内部
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
稳步实现。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就聘任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同
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认为中审众环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
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
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情况等议案,在涉及与本人关联
的薪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
发放严格按照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重要事项上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关键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
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作、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     毛 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马应龙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