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自
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 2025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金观,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硕士(会计学)。1983 年至今就职
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1993 年至 2001
年先后在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兼任执业中国注册会
计师。2002 年起转为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上市公司华电新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及非上市公司龙江元盛和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起任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相关方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保证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 2025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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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专门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表决方式认真参加
了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未出现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席 东会次
姓名 事会次数 参加次 次数 次数 会
次数 数
数
杨金观 9 3 6 0 0 否 2
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提名委员会 /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战略委员会 / / /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0 0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
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次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业绩、发展战
略等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
取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情况及每季度审计部的相关工作汇报。本人作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细致审阅了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及 2024 年度薪酬执行结果、研究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2025 年
度业绩目标责任书及经理层成员 2025-2027 年业绩目标责任书等相关议案。
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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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情况,并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融资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形成决议均符合法
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本人对本年董事会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组织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计划,督导
内部审计部门开展检查,审阅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在
年度审计工作中,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督促计划的执行
与落实;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关注审计结果,履行监督职责,
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
保持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同时,本人持
续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推动公
司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期间,除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还通过听
取管理层重大事项汇报、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职,年内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5
个工作日。
了公司的住宅、购物中心、产业园、酒店等多种业态,听取业务一线的经营情
况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就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提出
了意见或建议,取得了良好的调研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
持服务工作,通过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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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营造
了良好的董事会沟通机制。2025 年,公司为本人及全体董事高管购买了责任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认为董事会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名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称 议次数
关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
的相关事项
的财务报告
议案
案
工作计划安排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 7、关于提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员会 8、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报
汇报
薪酬与 1、研究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及 2024 年度
考核委 3 2025/4/7 薪酬执行结果
员会 2、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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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称 议次数
独立董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议案。
事专门 3
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的
会议
议案
关于审议《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
报告(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对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金额符合市场规则,遵循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
需求,公司接受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存款、信贷、资金管理及其他金
融服务、向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遵循了
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定期
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对
上述关联交易,本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任职期间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人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公
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均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
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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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解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本人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
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续聘信永中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
本人认为 2025 年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备履行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及 2024 年
度薪酬执行结果,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2025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任职期间发现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了履职的独立性与有效性。
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公司经营发展及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为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金观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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