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龙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邓龙健,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共党员。曾任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厦门美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吉相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现任厦门诺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投委会委员。2025 年 9 月
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2025 年度任期内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应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在职 事 会 次 数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的
事姓名 状态 (现场/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讯方式)
邓龙健 在职 3 3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
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充分沟通了解公司发展规
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 次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上述历次会
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时,对公司的 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2026 年度
外汇套保额度、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6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
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2025 年度任
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
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均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
效监督。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未
发生需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的沟通情况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本人还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
报告。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年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以及确保审计结果客
观及公正。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流。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
(六) 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履职天数为 5 天。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会,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充分利用多种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管理状况及财务状
况,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
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勤
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
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
讯,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监管要闻及点评以及其他履职相关
主题培训等,帮助本人不断拓展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及技能,确保自身始终掌
握全面及切合所需的信息以对公司董事会作出贡献。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
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审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控情况。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
步实施。任期内,暂时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夏成亮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江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米莉女士、
林友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夏成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宇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
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邓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