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致力于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将
一、 基本情况
本人王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6 月生,管理学硕士。
曾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
党委委员、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的义务,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人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任期内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 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促进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健康、良性发展提出建设性意
见。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2025 年 4 月 26 日本人作为征集
人就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务所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等进行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
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
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并补选公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更换王震坡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更换王震坡
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同意补选
毛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系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的,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
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监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