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胡彬)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胡彬,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2 年,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
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
定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
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二)报告期内,本人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就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季度报告等进行讨论,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核销坏账、提名内部审计负责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讨论,
并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形成决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形成决
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就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核查。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
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
讨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到公司现场
工作 2 日,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 2025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
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 2025 年报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同时,对公司合规管理方面给予建议和
意见。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
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
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跟进、审查、监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
随时掌握其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每次定期报告前都参
与公司的讨论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每一季度经营状况、主要业
务板块行业发展趋势及经营目标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充分运用自身专
业技术水平,为公司治理及相关重大事项建言献策。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
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
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
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
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九)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
事及经营层之间形成了良性有效的沟通机制。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人员确保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沟通有效,
能够及时了解重大项目进展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
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对
关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
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序号 关联交易事项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披露情况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www.cninfo.com.cn)
报告期内,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材料,均通过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系为了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与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
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
作,以 3.16 元/股的价格共计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6 万股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3 日,上市日期为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
中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
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8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5,261,600 股,解除限售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市流通。
(十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
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
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本页无正文,用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