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是2023年5月以独立董事身份加入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作为在计算机与信息化领域的行业专家,除了在本专业方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以外,也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每次的工作会议,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自己的力量。
现就本人在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0年出生,硕士,曾任深圳大学信息中
心主任、技术顾问,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高校教育信息化学会会长。2023年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
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并审议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2025年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报告期,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等
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履行职责。
本报告期,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方向进行
了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子女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以上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审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儿子陈旭昇先生为公司
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助于公司获得资金贷
款,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借款额度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
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豁免公司部分债务的议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豁免公
司部分债务系公司单方面获益的交易,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改善公司整体
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
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
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已认真审核该事项,
确认终止募投项目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于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
(五)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
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基于上述原因,同
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意见
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作出判断,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王又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