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斌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
股东会会议,提供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斌,男,1968 年 10 月出生,财政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监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至 2022 年 5 月,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
任深圳思迈特财务咨询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月,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佳
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方式出席了 5 次董事会、列席了 2 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
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
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
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日常会议,并充分借助自身会计专业背景
优势,针对具体事项提供会计视角下的专业意见,帮助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同时,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
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主持日常会议。针对薪酬与考核体系、执行标准与制度,与公司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部门保持积极沟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关联方担保、购买理财、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控股子公司关联
担保等事宜。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上述重大事
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作出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四)现场工作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流程的汇报;在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对相关材料进行充分地审阅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
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做深入
交流,督促公司予以及时回复。
(六)上市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专业的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
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
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公司按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在会计年度
结束后拟定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二)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用于永久补流、暂时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等情况,均按照规定履行了审议程
序并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行为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
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
(四)控股子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关联公司提
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职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
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感谢各
位股东、公司管理人员对我的信任,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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