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沙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40: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沙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2025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沙辉,男,出生于 1979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
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历任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
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苏
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人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会前均会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客观谨慎地研究各项
议案,慎重地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
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
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召开主持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出
合理性意见,认真审查候选人的资格,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第十五次共计 3 次会议,督促公司内审部门对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进行审计,
积极充分地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之间进行沟通,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
阅和监督工作。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六次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及其调整等事项积极发表意见,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年)>的议案》;
                           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
                           的议案》;
                   门会议
                           的议案》;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损失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了
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关键审计事项,并就此公司存在的财务问题、审计方法、审计
时间节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相关困难等事项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要求进一
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加强外部审计提出了意见、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如前所述,本人 2025 年度严格履职,认真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材料,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内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了解重大事项的背景、缘由、
必要性,以自己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在投资者关系保护方面所
做的努力,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信息披露,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
会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主动向董事、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问询,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进董
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了解执行的效率、质量,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本人的实践经验,给予相应的意见或建议。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
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确认在公司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
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沟通与交流,及时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并就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及时反馈。历次召开董事
会及其他会议前,公司均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有助于我们及时获悉审议事项
情况,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大力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重点关注 2025 年度公司定期报告中有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真实性、
完整性及程序合规性等问题,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
露定期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各季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前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
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财务信息存在虚假陈述及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
大缺陷。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容敏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名誉董事长;黄铭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黄铭雄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郑光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公司 2025 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是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管
的积极性,强化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正式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到公司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关于追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4)。经追认,公司在 2025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共计发生关联交易
金额 1,806.54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追认主要因相关人员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
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广东证监局已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作为
公司前独立董事,本人期望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应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严格
执行事前审议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不
存在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司也未发生收购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
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待公司持续强化公司治
理、规范运作,稳固主业,行稳致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沙 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雄塑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