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斌权)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斌权,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6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华盛雷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
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
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
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五)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行使
相关特别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相关问题
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
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
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5 年度的信息
披露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其
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
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了解市场重点关心的问题,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
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对公司车辆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人数不变。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
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保持联系,
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
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
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
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督促与考察,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为独立董事
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陈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