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振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40: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振宇)
  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
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振宇,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5 年 5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内蒙古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 年 5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内蒙古君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2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中盐
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0 年 6 月至今,历任慧聪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副主任、执行主任、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主
要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本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日常密切关注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积极参与研究讨论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
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
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关注年审会计师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年审
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问题、审计报告的出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等事项进行了问询、核查及沟通,并就可能在审计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六)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行使
相关特别职权。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
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
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
意见建议,了解市场重点关心的问题,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
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
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对公司车辆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人数不变。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充分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
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本人通过
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和充分的支持。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
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持续关注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动态及行业合规发展要求,
充分运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规性建议,助力公司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合规管控体系。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业务部门之
间的沟通交流,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振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晶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