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
支撑,有效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本人自2025年4月23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任
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震,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至1995年9月,任广播电影电视部科技信息研究
所编辑、广告部主任;1995年9月至2004年3月,历任广播电影电视部广播科学研
究院展览与科技交流部经理、高科技中心副总经理和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06
年9月,任中央电视台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6年9月至2011
年底,任中国教育电视台运营总监;2012年1月至今,任北京码流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
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董事姓
应参加 是否连续两
名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董震 4 4 4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分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和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 4 次,具体情况
如下:
序 会议召开 专门委员会
审议的议案
号 时间 届次
月 28 日 员会第九次会议 2.《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员会第十次会议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月 29 日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月 11 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公正、勤勉尽责的原则,全面行使
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权,切实履行对公司重大决策审议、重大事项监督
等核心职能。针对公司 2025 年非独立董事选举工作,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治理相关
要求,统筹推进提名及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
业能力及履职匹配度进行全面、细致的资格审查,助力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增
强董事会决策效能。在投资者关系维护方面,本人积极参与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明会,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参会人员协同配合,主动回应市场关切,维
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内控
执行等重大事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独立、客观
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管理质量提
升。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
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
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借助业绩说明会等相关活动,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与考察。同时,通过会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情况,
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管理质量持续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
事项进展,主动征求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对本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落实、
整改与反馈,为本人依法合规、勤勉高效履职提供了必要保障与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实现长远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本人均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对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规范性与决策有
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作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持续考察,认为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需求。
(六)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姚小
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徐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体系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贴合行业薪酬
水平与公司经营实际,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
原则,恪守诚信义务、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战略布局、经营发展情况,积极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
年度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高效沟通与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