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史际春)
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持客观、独
立、公正的立场,恪守诚信、廉洁从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职能,依法促进公司
持续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史际春,1991 年 6 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
学博士学位;1985 年 1 月至 1988 年 9 月在安徽大学任教,1991 年 7 月至今在中
国人民大学任教,曾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法学家》杂志主编兼社长,现任
教授(二级)。兼职方面,本人现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深圳市精
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2025 年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
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会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和股东问询情
况,积极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
以上全部会议,会前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在审慎判断、独立
决策的基础上,发表了明确的表决意见,对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
权票情况,对听取事项无异议;同时结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责,对需要董事会
审议事项进行前置把关,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 表决或发表
会议类型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召开日期 议题数
方式 意见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 2025.2.10 1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 2025.5.16 13
股东会 不适用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 2025.7.31 1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 2025.11.28 4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通讯表决 2025.1.13 1
第一次临时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现场会议 2025.1.24 4
第二次临时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现场会议 2025.4.24 35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通讯表决 2025.5.14 1
第三次临时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现场会议 2025.7.15 5
第四次临时会议
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现场会议 2025.7.31 3
第五次临时会议 亲自出席 对审议事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现场会议 2025.8.26 6 全部同意,对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听取事项无
现场会议 2025.10.28 7
第六次临时会议 异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通讯表决 2025.11.12 1
第七次临时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
现场会议 2025.11.28 8
第八次临时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现场会议 2025.2.28 1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现场会议 2025.4.14 4
专门委员会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现场会议 2025.7.11 1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通讯表决 2025.11.6 1
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现场会议 2025.11.25 2
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独立董事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现场会议 2025.4.14 1
专门会议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现场会议 2025.11.25 1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织开展公司董事 2024 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报酬决策程序、
发放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和对外披露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实,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选需要对 2 位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了明确审核意
见,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和公司治理运作实际组织对公司主要薪酬制度进
行了系统性修订,并将上述相关审核意见或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深入了解和持续跟踪,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有效地沟通。在审前沟通会
中,本人就审计团队人员构成、独立性情况、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和审
计计划等方面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建议审计机构
明确重点关注领域;在年审工作完成后,本人就初步审计结论通过书面方式与年
审会计师交换了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关注中小股东的投票及表决权行使、公
司业绩和利润分配、董事、高管薪酬及考核、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中小股
东的知情权等情况,并在工作之余与公司的一些小股东进行交流,向公司反映他
们的关切和诉求。
(五)现场工作情况
富管理中心、深圳分公司,听取分支机构负责人专项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广州地区、深圳地区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和团队建设情况,并充分结合自身专业背
景,积极发挥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与合规运作提出多项意见、
建议。除现场调研外,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公司专题会议、开展现场办公等形式,现场工作共计
(六)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253 项文件,充分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和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未发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存在缺陷。同
时,本人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并分别出具书面
确认意见,确认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独立研究和论证,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充分兼顾了投
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目
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方案内容。
同时,本人跟踪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
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高效、准确地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切实
贯彻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多次分红、提升中小投资者回报的号召。
对监事会改革后的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履职保障机制提出多项意见、建议,具体
包括推动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履职支持部门独立运作、履职支持专岗设置以及履
职信息及时、充分提供等履职保障机制,助力审计委员会构建权责清晰、保障到
位、运行有效的履职保障体系,切实履行监督职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七)其他日常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并获得培训证明;11 月,参加了吉林省证券业协
会“上市公司资本市场法规变化实务分享线上培训”;1 月和 12 月,分别参加
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解读专题培训”、公司
学习新修订的《公司法》、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规章制度和其他重要文件,及时
了解监管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深入学习、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现场调
研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加培训活动等做了细致的工作,
并保持充分有效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足的信息保障和畅通的交流渠道,使
本人得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不存在拒绝、
阻碍、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勤勉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股东
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判断。本人充分运用法学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经
营、合规、董事选聘与薪酬考核、监事会改革及相应的公司治理架构优化事项,
较好地履行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立场,认真、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保障
董事会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衔接,同时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
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史际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