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志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德龙
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拥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系统及股权激励领域专业经验,曾就职于四
川大学水电学院、中国水利水电对外公司投资部,曾任和君咨询资深合伙人、战
略管理委员会常委、战略顾问委员会常委、和君股权激励研究中心创建人,苏州
固得、汇洁股份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和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和众汇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问。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
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影响独
立性的其他情形。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选举、
聘任规程,完成相关议程的有效推进。在参加各次会议时,本人认真阅研会议议
案,主动沟通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赞成票,没有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视
董事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参加次 频出席次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数
议
刘志强 8 2 6 0 0 否 5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通过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深入了解、充分讨论,有效行
使独立董事职权。
此外,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在宏观经济与产业发展领域的专
业积累,立足能源转型、城燃行业变革等宏观背景,通过年度董事会、日常管理
沟通等渠道,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研讨与论证,助力公司把握机遇、优化战略布
局。
(1)报告期,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行业竞争格局的深刻理解,本人重点
关注了审计工作是否充分识别并应对了影响公司长期价值的重大风险,并就外部
审计重点的合理性、审计程序对战略风险的覆盖程度提出专业问询与建议,确保
公司财务报告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信息。
(2)报告期,本人结合多年履职积累的对公司业务模式及管理特点的深入
认识,重点关注内控体系在重大决策、投资管理、合规运营等关键环节的设计合
理性与执行有效性。从完善治理、提升运营效率的角度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内
控体系持续优化。
本人在 2025 年度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听
取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报告,审慎评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客观行使表决权,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畅通沟通交
流渠道,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通过现场调研、专题研讨及常态化沟通等多种方
式,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实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实地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新能源业务布局等
关乎长远发展的核心议题,就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格局变化对公司战略的影
响进行深入探讨,结合公司资源禀赋与市场机遇,针对战略方向提出专业性建议,
助力公司优化战略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对独立董事履职的支持保障,为本人有效行
使职权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公司建立了高效的专项工作联络机制,指定证
券事务代表作为专职对接人,确保会议通知、议案材料及重大事项信息能够及时、
准确地传达至本人,保障了履职的时效性。本人实地调研公司或电话了解相关情
况时,公司亦能及时响应、详尽解释,确保了本人独立、客观作出判断。同时,
公司积极推动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
效构建了履职风险分担机制,营造了鼓励担当、敢于履职的公司治理环境。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
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该并购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召开专门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关
于曲靖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的相关汇报,持续跟进相关进展,并关注公司采取的法
律措施进展及后续追偿安排。经审慎判断,本人就曲靖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
表了独立意见,要求公司持续关注承诺履行进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披露质量。公司按时编制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有效保障
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牵头组织并主持报告期内的各项提名审核工作,对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董事的选
任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选任程序的合规性。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总裁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从专业能力、行业经
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新增补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关注了候选人与公司业务的
匹配度及其履职能力。经审慎核查,本人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作为主任委员,本人对上述提名及选举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本人认
为,上述提名及选举程序合规、流程公开透明,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
职能力,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经营发展需要。
(1)就公司 2024 年年报及业绩预告的相关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
各成员及独立董事持续保持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始终秉持对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作为在公司拥
有六年任职经验的独立董事,本人见证了公司在治理规范、战略转型及业务发展
方面的各项重要进程,并依托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治理平台,
为公司战略落地、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
在六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建立了坦诚互信、顺畅高
效的沟通机制。在各项工作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标准,重点关注
公司战略方向的科学性、重大投资的风险可控性及公司治理的合规有效性,致力
于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决策程序依法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董事会改组,本人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正式离任。在此,衷心感谢公
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同仁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充分信任、积极协作与宝贵
支持。正是公司完善的治理机制和高效的沟通保障,为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创造了良好条件,使本人能够为公司治理优化和战略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公司发展,祝愿公司基业长青,再谱新篇。
独立董事:刘志强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