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周柯作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
信息”)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
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柯,男,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广播电
视大学电气工程、英语专业。历任民航华北空管局导航站副站长、站长、通信导
航总站副站长,首都机场扩建空管工程指挥部工业设备处副处长,天津滨海机场
扩建空管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民航华北空管局空管工程指挥部党委书记、北京
大兴机场建设空管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民航华北空管局设备运行监控中心主任,
民航华北空管局通信网络中心主任、北京市驰宇通信导航工程公司总经理,民航
华北空管局总值班室值班主任。2022 年 10 月退休。2025 年 8 月至今,任莱斯信
息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 出 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周柯 4 4 3 0 0 否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共计1次,其中提名委员会1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
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切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内
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
师就2025年度整体计划安排、审计关注要点等关键事项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任期内,本人全年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7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
会现场会议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
规范运作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关注
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积极主
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相关专业意见。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本人履职工作
提供了全面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
交流。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交流中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向公
司进行反馈并跟踪落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
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
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
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莱斯信
息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旭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并于2025
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
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8)。本人认为,王旭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程先峰、王旭、王可平、唐皋、山君泉、席玉华
女士、丁辉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25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
集人、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本人认为,程
先峰、王旭、王可平、唐皋、山君泉、席玉华、丁辉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
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除此之外,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进
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高效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挥自身在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