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林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以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慎行使职权,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独
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立,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3 年至今一直担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002551.SZ)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锦洲医械
制造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自 2024 年 10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
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报告期应出席董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林立 7 7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
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并参加相关会议。本人 2025 年度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履行职责,严
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研究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激
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限制
性股票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在年报
审计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有效沟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报
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并
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于会前获得与审议议
案相关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
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
真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
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情况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关注重点审计
事项和要点,持续跟进公司审计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审计结果的客观与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利用
现场参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内部控
制等方面的汇报,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20 天;另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
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公司亦
充分采纳落实。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
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投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运用专业知识,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切实有效的
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
尽责,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本人基于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公司商业经营行为,该等交易行
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合理和公允,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
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未发生被收购情
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
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
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
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了解和关注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性、执业资格和履职情况,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
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林国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
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倩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重点关
注张倩女士的任职资格,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一致同意林汉凯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
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
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听取汇报,并认
真查看资料进行审核,认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与年报
披露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就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激励计划项下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解锁条件成就的认定、回购价格调整
等事宜,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结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董
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作用,针
对公司重大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切实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与规范性。
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同时,也将与董
事会、公司经理层等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有效沟通,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紧密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助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