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天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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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与公司董事局、经营层保持高效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文件,持续
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马天平,历任四川开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上
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四川仙潭酒业集团董事,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
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并就相关事项审慎发
  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局会议 9 次,股东会
                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马天平     9       3       6        0   0      否          2
      经核查,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审议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职,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及公
  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中长
  期发展战略及重点工作举措,审慎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
  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本年度公
  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核。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没有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内
  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
  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向有关人员咨询,获取决策所需信息与资料,进而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
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同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提升投资
者服务成效。
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及现场调研
等方式到公司现场办公十五个工作日,并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
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设有专门人员和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服务与保障,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高效的配合与支持,相关会议均完整、及时地
提供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确保本人能够依据充分信息,独立、审慎、公
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专业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
  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及利润持续下滑,连续亏损,经营业绩持续承压。
本人督促公司扎实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切实保障定期报告披露质量,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
告,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审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
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三)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内生式增长和
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为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公司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目前实际
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
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始终恪守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独
立意见。同时,本人结合自身专业判断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为公司
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天平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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