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振伟,中国国籍,1967 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
省供销社畜产公司副科长、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合伙律
师、北京市隆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德
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 年 9 月 2 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形,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2 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内共参加1次会议,与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其他委员,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出席审计委员会
会议5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
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
结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障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认真审核,依托专业能力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深化公司治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
制度的理解,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
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与意见建议,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反馈,切实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密切沟通。全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通过实地走访公司经营场
所、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内控体系执行等实际情况,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保障公司合规稳健经营,
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支持本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发生任何妨碍本人履
职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有效沟通,及时同步公司经营动态;
会议召开前按时完整提供会议资料,对本人现场调研、关注事项等履职工作均积极
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与保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
全部事项实行事前核查把关、事中监督跟进、事后落实督导,全流程把控公司重大
事项的合规性,本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流程。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按
时完成《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上述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与内控运行实效,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规定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议与表决程序完全合法合规。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本人开展了核实了本次
差错更正的形成原因、调整依据、会计处理合规性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范
围。经核查,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监管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就该事项,本人已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制度体系完善事项
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本人开展了全面合规审核,确认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监事会法定职权的治理调整,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同步修订及制定的《股东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9 项核心制度,能够进一步
理顺公司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筑牢合规经营的制度基础。
(四)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
针对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对拟续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了专项核查,全面审核了该机构的相关执业资质、审计团队
专业能力、过往履职情况及审计独立性。经核查,本次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该机构能够胜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五)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针对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本人全程跟进相关整改工作,核查
了公司相应风险的消除情况。经核查,公司已完全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相关整改工作合规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原则,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履职期间,持续监督公司经营运作、内控执行、财
务规范及董事会决议落地情况,对董事会审议事项严格审核把关,独立、审慎、客
观行使表决权;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放在突出位置,重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合
规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
全年规范运作与经营企稳。
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坚守独立履职底线,深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
通协作,依托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提升决策科学性
与治理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