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张世兴)
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张世兴,博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已退休;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备财务
审计等方面的经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况如下:
会议类别 应当参加的会议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股东会 5 5
董事会 7 7
审计委员会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
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
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公
司聘请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有效沟通,了解、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
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
日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日常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及建议。
财务状况;常态化研读公司公告及中介机构研究报告,通过电话、邮件、微信、
视频会议等方式,与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高效沟通,密切关注调味品行业
动态及监管政策变化,客观公正监督公司投资决策与运营管理;关注媒体报道,
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及外部关切,为公司治理与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
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主
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评价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规范经营,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
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定期沟通,切实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人对拟聘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兼职情况等
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
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人对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无
异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
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事项符合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安排契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与长
远战略规划,有利于充分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发展利益、激发经营活力,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2025 年度,本人
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的最新制度要求,并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专题
培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持续为
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
稳定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世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