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 光格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攀)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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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欧攀)
  本人作为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公司任职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11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欧攀,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光
学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2005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
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对出席的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开会议。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员工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5
月 15 日     2025 年 第 一 次 会 3.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议              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参与了年报审计沟通会议,充分了
解年审计划、审计程序及本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年报审计沟通会议等会
议。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和有效沟通,仔细询问内部控制
与流程管理执行情况。本人运用自身技术专业背景知识,对公司在研项目进行详
细了解,并和技术人员一起参与外部技术交流活动,持续关注行业及客户需求趋
势变化。报告期内,参加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倾听中小投
资者的建议与意见,就普遍关注问题和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充分发挥监督作
用。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
同等的知情权,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
支持。公司积极组织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独立董事专题培训,通过后续
培训不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对公司相关事项予以关注和审核,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
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均符合相关规定,
并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
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
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
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由于《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与全体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
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由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
委员姜明武回避表决了上述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关联董事姜明武、尹瑞城、张树龙、陈科新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综合考察了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和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
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
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姜明武、张树
龙、陈科新分别回避了上述关联议案的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和行业发展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治理运作、经营决策、行
业发展、产品研发进展等方面的汇报,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用,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
间的沟通,共同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欧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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