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刘宗柳)
本人自2025年10月10日起任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勤勉尽责,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宗柳,195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调研员;万顺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市中直会计学会会长;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厦门智顶互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毫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厦门和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市会计学会会长;厦门九
同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真券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厦门
大学 MPAcc 中心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胜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雲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宁波群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宁阁月子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福建福宁医药有限公司监事;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山生
物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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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2025 年
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出席,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本人在每次会议召开前都会主动调查并获取所需要的
相关资料,了解会议议案情况,或事先沟通交流。在董事会上,我能够认真审议
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发表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会议主要内容是:就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情况,
对有关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以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合规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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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在认真
审阅议案内容后,均发表赞成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定期的财务状况,并保持
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在确定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报审计机构后,本人时
刻关注年度审计进展,并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召集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主
审注册会计师召开年审第一次沟通会,就公司年报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时
间计划、人员安排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沟通与交流,并明确公司财务、
内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年审机构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事务及主审
会计师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地执行
审计程序,发表公正的审计意见,审计过程的重大疑难问题和审计进展,要及时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通报和沟通交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交流情况
种产业园和呼图壁农牧科技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分别考察了种牛养殖、种牛精液
经营和农场租赁经营的情况,还与财务、审计、法务、证券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座
谈交流,就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工
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文化管心”的理念,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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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机制,并结合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要求,
围绕公司的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以期
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合规运作能力。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
独立董事的督导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
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转让新疆巴尔鲁克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应遵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履行本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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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的情况。公司现任董事、
高管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任职资格,具备履行其职
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在任职期间,除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外,没有涉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的其他事项,
上述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本人均作出独立且明确判断,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
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上
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
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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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涉及需要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
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
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
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任职、履职的述职报告。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本人衷心希望公司今后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本页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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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宗柳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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