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志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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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崔志娟)
    本人崔志娟,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
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
席了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崔志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
学位,北大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成本研究会
理事,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三届咨询专家,原第三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
咨询专家,中国财政学会国有资产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开行专家委特聘
专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气象局、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等单位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山东财经大学绩效中心特聘专家;
历任济南粮食技工学校讲师,山东商业职业学院副教授,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山
东禹城市副市长(挂职);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化审
计与风险管理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兼职教授、兼职博士生导师,巨力索具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自2020年5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2023年7月20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认真参加
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2025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参会,其余会议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对年度内所有的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公司本年度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均按照规定出席。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
计召开3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3次会议,本人按时参加了前述所有
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项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就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性与完整性进行严格监督与审慎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障公司信息的公平性,
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合法权益。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同时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和
监督,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业绩说明会上就中小投资者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
的作用。
年8月进行为期5天的现场调研,期间分别与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证券部、
财务部、审计部业务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监测外部市场环境与媒体舆情,深入分析潜在风险与机遇,
并实时跟进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为公司风险预警与战略调整提供依据。2025年本
人现场履职时间累计达到19天。
    经检查,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信披范围、标准、
内部控制及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对信息披露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均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公
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度
公司的法人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
营各项工作,对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落实。
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学习相关公开课讲座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培训班课程,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
的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本人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于2025年7月
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工作座谈会。
    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大力支持和配合,包括提供资料、会
议和培训安排等。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5年度工
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情
况进行监督,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重点关注
的事项如下:
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
股份:关于公司与烟台万海舟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和2025年度计划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计划的议案》。本人重点审查和评估了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公允性、合规性及其影响或风险等,并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在公司2025
年4月15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
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重点
审查了该报告的评估依据,并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在公司2025年8月12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
股份: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万润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重
点审查和评估了关联方的经营资质及财务状况,并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在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同意上述事项。
采取的措施事项。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
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
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万润股
份: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会前审阅了中
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认为该会计
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
制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的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万润股份: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分别
通过提名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重点核查了候选人的资质及工作经
历,并于董事会召开前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上投了赞成票。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万润股
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
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
《激励计划》设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公
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59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7,009,780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业绩及股权激励考
核指标的情况,并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同意上述事项。
    四、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审慎行使了表决权,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起到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的作用。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推动公司
发展,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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