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文丽,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职业经理人、
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就职于宁波空调器总
厂,任工程师;1995年11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飞达仕新乐有限公司,历任办
公室主任、副总裁等职务;2009年1月至2009年5月,通过中国-欧盟经理人交流
培训项目METP,在英国、法国、意大利和比利时等国学习;2010年3月至2011年
国Hughes公司,任地区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就职于中坚商务咨询有
限公司,任地区经理;201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就职于宁波尚勤商务咨询有限
公司,任高级顾问;2025年1月至今,就职于宁波贝磁新材料有限公司,任高级
顾问;2024年9月至今,任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
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
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列席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何文丽 7 7 0 0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
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
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本报告期初至2025年5月,本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告期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年度战略
实施情况和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
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
(2)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
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
高管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年应参加独立
亲自出席(次) 缺席 备注
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
无故缺席的情况,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事项和修订内控
制度进行审查,发表明确的表决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个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
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
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
期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
发表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
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
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协
调, 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建设与执行情况及潜在经营
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文件资料、开展必要调研、核实
相关情况,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始终保持履职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对激励计划的归属/回购注销/作废等实施情况进行了审
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
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中国会计准
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5年5月任期届满。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确保公司治理架构平稳过渡、决策机制规范运行。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需要,
关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事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本人对相关议案的
审议程序、合规性及必要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