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风云)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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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刘风云,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10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20年6月至今任陕西石羊农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亲自参加董事会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     次数
 刘风云        5    2          3       0        0   否         1
 注:本人2025年度起始任期为2025年5月12日。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按时列席股东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会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
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
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2025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     2025年5月3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同意
                    日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
                                情况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2025年8月27日                            同意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出席了相关会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
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2025年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认真审查了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的职责,确认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丧失相关任职资格的
情形。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
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
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
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监察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报告、工作计
划等事项,就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
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同时,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期实地沟通交流等形式,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日常通过电话和当面交流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
间不低于15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
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
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七)其他工作情况
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尽职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人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公司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方
广文先生、石晓光先生、王伟先生、侯强先生、刘迮欣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风云女士、李静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杨林安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明辉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并聘任新
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上述人员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能力;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刘
竹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方广文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交流,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利用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风云:
签署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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