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林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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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林安作为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
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了
独 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 员会委 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杨林安,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1989年3月至2006年3月,任空军工程大学教师。2006年7
月至今,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
,任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西安中熔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杨林安     5      5       0        0         0      否           1
  注:本人2025年度起始任期为2025年5月12日。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按时列席股东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会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
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
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2025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                情况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出
席了相关会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
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认真审查了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
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确认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丧失相关任职
资格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监察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等
事项,就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
全面了解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审计、内控工作。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期实地沟通交流等形式,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日常通过电话和当面交流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
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提出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
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
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
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七)其他工作情况
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尽职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设计及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控制。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人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公司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方
广文先生、石晓光先生、王伟先生、侯强先生、刘迮欣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风云女士、李静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杨林安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明辉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并聘任新
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上述人员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能力;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刘
竹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方广文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
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
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林安:
签署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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