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东梅)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股东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2025年5月,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自
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5月-12月期
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
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陈东梅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股东会召开次数 3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东梅 独立董事 3 3 0 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5月-12月期间,因未发生需由独立董事单
独审议事项,故未正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5月-12月
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因公司在2025年5月-12月期间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
更事项,故未召开正式会议。
(二)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5月-12月期间,
共参加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
以及变更会计估计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
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议,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同时,
持续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
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加强自身知识学习,本人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5年5月-12月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5年5月-12月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
(三)2025年5月-12月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
构的情况。
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
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