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三安光电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促进三安光电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三安光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金钗,女,1979 年出生,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福
建省半导体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
电子材料专项专家组成员,中国物理学会发光分会委员会委员,三安光电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已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
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
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因公司前任三位独立董事6年任期已到,三安光电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股东会对
独立董事进行了改选,本人任职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2025年,三安光电共召开
议前,本人主动了解情况,为会议的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
生。
报告期内,三安光电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为原独立董事出席。在本
人实际履职时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三安光电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际履职时间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开始履职后,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和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与审
计项目组持续保持沟通,督促其按计划开展审计,了解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
进意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本人开始履职后,认真履行独董职责,通过常态化查阅资料、跟进经营动态,充分
了解公司运营全貌。同步加强监管法规与专业知识学习,未来将坚守独立履职底线,独
立客观行使职权、发表专业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开始履职后,积极关注三安光电各项经营动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
他事项到三安光电了解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安光电财务中心、审计部、人资中心及其他部门分别指定专人配合专业委员会的
具体工作。同时,三安光电也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日常沟通和交流,三安光电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工作人员定期汇报、及时沟通三安光电的生产经营、财务及规
范运作等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证券知识的学习,进一
步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三安光电独立董事,在认真了解三安光电经
营情况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三安光电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安光电章程》的规定,重点关注
如下事项:
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所担任职
务的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参考
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经营业绩等指标,确定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各项法律
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加强同三安光电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合作,为三安光电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促进三安光电更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维护三安光电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最大化。
(以下内容无正文)
(此页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金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