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启明)
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任期已满 6 年,已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及任期届满前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启明,男,中国国籍,1963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
博导。现任东南大学教学委员会副主任、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东
南大学 PPP 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省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专家。担任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期间担任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相关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启明 13 2 11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7
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并结合国家政策背景、行业发展前景、公司经营现
状等因素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企业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本报告期应参加发
展战略委员会次数 1 次,实际出席次数 1 次。
形式,参加 4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对聘任公司高管、确认董
事及高管薪酬、调整董事及高管薪酬进行事前审议,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任职能力进行评估;并将上述议案的审议结果提交董事
会。
发展战略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姓名
李启明 1 1 4 4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定期
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已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专门会议次数
李启明 2 2 0 0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会计师、内审部门、财务部门
等相关人员沟通,参加年审沟通会,听取年审机构汇报,仔细审阅年审会计机构
出具的文件,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
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五)现场办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微信、电话、邮件、各项会议等形式积极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日常良好沟通,并通过公
司证券发展部编制的信息周报、信息月报、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行业政策、同行业公司重要事项、监管动态、会议决议执行情
况等信息,掌握公司及行业发展相关情况。
除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外,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曾前往郑州航空港区“两院
一中心”二期东侧院区项目,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安全施工情况、质量管控、
现场项目管理、成本管控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日常良好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建议,同时也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董履职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证券发展
部负责与本人进行日常工作事务对接,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
书等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履职给予支持和配合,定期报告公司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同行业资讯等,为本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对于本人反馈的意见或
建议,公司及时回应并积极落实,保障了独董履职的高效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1)《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十九次会议
(2)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的
要求,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正当、合规,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的提名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第六届董
月 15 日 十七次会 同意
议
第六届董
月 17 日 十七次会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议
上述《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经2025年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完成董事增补的审议程序。
阅,我们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
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的规
定。未发现相关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管人员薪酬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月 24 日 三十次会议 同意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
月 28 日 三十四次会议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2026 年 1 月至任期届满前工作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次,列席股东会 2 次;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亲自出席 1 次;参加提名
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 次,无缺席,无授权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6 年 1 月至任期届满前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拟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抵偿债务暨关联交易
三十九次会议 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类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
之提名与薪酬 3、提名赵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考核委员会、第 4、提名李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月 16 日
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 5、提名王海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
之提名与薪酬 同意
月 30 日
考核委员会 1、 拟提议聘任余海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完成董事会换届的审议程序。
(1)通过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高管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相关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董事的提名和选举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
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
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在过去数年履职过程中给
予的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李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