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君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之提案 1,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
实诚信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
人现将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君柱,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
南政法大学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暨南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师,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内
审部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并购交易部经理,
合伙人,2013 年 5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兼任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深圳市浚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广州市沛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兼任胜利油气管道控
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码 002869)独立董事、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625)独
立董事、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公司,证券代码 833839)独
立董事、深圳帕克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
人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管理办
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
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按规定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董事
会会议,列席了股东会,未出现缺席或委托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具体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陈君柱 9 4 5 0 0 否 4
本人始终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诚信与负责的态度,在召开董事会前,
能够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
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与
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
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
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
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以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对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之提案
票,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投弃权
票。除此之外,本人对其他会议审议事项均投以同意票(除回避表决议案外)。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在担任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
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负责制定董事、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
责。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确定 2024 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4
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确定 2024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4 年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本人在担任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
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履行职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等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
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
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2025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初步编
制的<2024 年度财务报表>》《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拟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15 项议案;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 10 项议案。本人均能亲自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在担任第五届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提
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日常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
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遴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流
程,对候选人的任职信息、资质背景、专业能力、履职匹配度等核心内容进行审
慎的核查与审核,坚持从严把关、层层核验,确保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
及公司治理与经营发展需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2025 年,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
极履行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确定 2024 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4 年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025 年 7 月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
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的沟通协作。2025 年,在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
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公司经营过程中
可能存在的问题,共同讨论审计策略。同时,密切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联系
和沟通,就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核心议
题进行深入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进展,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
正且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如期完成,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
方式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履职工作情况
股东会、公司经营分析会等机会深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沟通,在公司进行现场
办公时间累计 20 天。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
通过电话、微信、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
动态。同时,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还就公司财务运作、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
了专业意见,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为全面了解公司运营管理情况,本人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
线上会议等方式听取管理层汇报。针对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在能源管理公司设立、
董事会换届选举、内部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上存在的意见分歧,本人联合其他两
位独立董事,多次与主要股东开展沟通协调,持续跟进事项进展。同时结合自身
专业背景与履职经验,围绕公司经营实际审慎提出合理化专业建议,督促公司严
格遵照监管规则,及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本人始终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有效推动公司治理合规规范运作。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
行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
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
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
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自觉学习监管机构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法规,
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
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
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地提供信息,接受邮件、电话、微信
等问询,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此外,公司持
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不定期安排独立董事进行
现场调研,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5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
格是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均已按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披露。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有效运作,
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和 2025 年 5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本人还重点关注了坏账准备计提、以房抵债与产业
基金等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等事项,并提出了相关的专业建议。除此之外,公司未
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
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
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与公司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利用会计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
管理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
水平;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报告完毕!
独立董事:
陈 君 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