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吕刚,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深圳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深圳市华讯方
舟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深圳市安泽智
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产品总监等职务;2019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
协会执行副会长;202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奥尼电子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务,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
内控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现场工作时间 2 天,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
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展开,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
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
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
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