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
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和独立性说明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傅强,男,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4 年 9 月至 1998 年 6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
获学士学位;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读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管理学专业
,获硕士学位;2000 年 8 月至 2005 年 4 月就读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文理学院经济
学专业,获博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今,历任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
副教授、教授;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亦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傅强 3 3 0 0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傅强 9 9 0 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
客观谨慎地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出
席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我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通讯等多种沟通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到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
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的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办公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沟通,以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2025 年 5 月,公司取消监
事会,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
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
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本人对《关于 2025 年
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对《关于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真审议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03,311,48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49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93,411.41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403,311,48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165,574.30 元(含税)。
上述两次现金分红方案均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均已实施完毕。本人
认为,公司的现金分红体现了对股东的高度重视和回报,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议各项议案,从经营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
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规范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较好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工作职责,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增强公司董
事会的战略管理能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长久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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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