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新安
作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的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后正式离任,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工作履历及独立性情况
本人于 1964 年 5 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2008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
中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德展健康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陵华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之外的其他管理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关于任职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主要工作总结
立场,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会
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审议各项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
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就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 1 次。
经独立、客观、审慎判断,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人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亦没有提出异议
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会次数
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全部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本人在会前已详细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该议题的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等事项,
从法律专业角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其背景、方案、潜在风险及合规性进行了
认真的分析与评估。会中,本人就相关问题积极与其他独立董事及参会的高管沟
通探讨,并结合专业判断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与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
协助公司对该事项做出科学、审慎、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决策。
(二)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出席了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沟通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事项等进
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于风险防
控方面的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切实
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和交流,广泛听取并充分重视中小股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会中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的网络投票渠道,
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与披露,有效保障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投资者交流情况,通
过审阅相关记录、关注互动易平台等方式,督导公司在遵循信息披露规范及合规
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准确、有效地回应投资者普遍关切,维护公司与资本市场
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沟通等途径,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日。任职期间,本人深入调研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重要事
项进展,详细了解公司重要决策、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等情况。本人依托法
律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会议材料,重点关注涉及公司治理、合规风险及信息披露
合法性等方面内容。在审议相关议案时,特别关注各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
监管要求,并就有关合同条款、监管风险和合规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严格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公司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履职过程中
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支持与必要的资源保障,主动、及时地向本人通报公司重大信
息与经营动态,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并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2025 年本人重点关注的公司事项
了公司的公司治理、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
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事项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况。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东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四、2025 年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本人充
分利用自己的法律经验和专长,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审慎地提出了多项具有针
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公司持
续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
的全力配合与支持。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后正式
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
支持,同时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公司更高质
量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新安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