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义)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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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王树义)
  作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
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
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树义,1972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律师。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0 月
任广东博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方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
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为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 2025 年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股东
      应出席              以通讯方
事姓名             现场出席               委托出            次未亲自参    会次
      董事会              式参加会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董事会会    数
          次数           议次数
                                                    议
王树义       6      0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专
门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提名委
员会召开 1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                       战略与可持续       独立董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       专门会议
  王树义            2           8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参与董事
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以及行业和监
管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年
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人
员配备等事项充分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以及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通过出席年度
业绩说明会及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重点关注股东会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积极对公司经
营管理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同时,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
时间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会议汇报沟通、重大事
项专项沟通、日常联系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
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依
据,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日常及时通过邮件、网络等方式发送公司信息披
露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信息,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
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中
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名国成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整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其确定及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人认为
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六)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
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
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减少、规避因大宗商品现货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延伸公
司的业务收益,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
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各项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
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建设性建议,督促公司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关注合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绩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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