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
金 亚 科技 、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投资者 周旭辉、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
立信
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 分 投 资 者 以 保 千 里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
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
保千里、 2015 年 重 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东 北 证券 、 组 、 2015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
投资者 1,096 万元
银 信 评估 、 年 报 、 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
立信等 2016 年报 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
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
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
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
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谢东良 2009年 2012年 2022年 2023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孙启凯 2024年 2014年 2024年 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家辉 2013年 2010年 2012年 202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谢东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启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家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民币 10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认为立信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丰富的审
计经验、良好的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能够客观公
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
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与立信签订相关聘任合同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