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6-03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
公司 2025 年度向全体董事支付薪酬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规定,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
核情况等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
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且未与公司就其薪酬或津贴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的,不从公
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根据独立董事的专业素养、胜任及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情况并参考同行上市
公司薪酬水平,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认为 10 万元/年(税前),按
年度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
则上不低于 50%。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外
部薪酬水平确定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按绩效考核
结果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具体依公司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四)发放办法
度确定的薪酬标准为基础,由人力资源部门执行发放。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以年度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年度
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
的其他税费。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其他规定
及《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