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赵蓓、董事
陈锋和独立董事张盛利,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赵蓓任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题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十一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第十一次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十一届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二次 2.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第十一届
第十三次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十一届
第十四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其报告客观公正。
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
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督导内部审计部
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
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提升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成效,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面谈、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内部审
计与外部审计的对接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此举既保障了审计
效率、控制了审计成本,也有助于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审计工作质量,
共同强化了审计监督效能。
(六)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了截至 2025 年 1 月公司的
关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报告,以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担保业务管理制
度〉的议案》和《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审议
了包括财务报告、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在内的各项议案,有效推动并
督导公司审计工作的规范开展。审计委员会积极促进公司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
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回望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恪尽职守,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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