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文明先生、王亮
先生、非独立董事陈宇杰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文明先生担任,
王亮先生、陈宇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展
开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成
立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设立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段建平先生、王亮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陈音龙
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段建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的组织、
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三届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报(审计前)会计师与
会临时会议 审计委员会沟通汇报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
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三届审计委员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会第十二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审计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四届审计委员 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会第二次会议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
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第四届审计委员
《关于使用部分暂
会第三次会议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四届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会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中汇会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
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
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
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
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
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
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
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
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
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
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
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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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段建平、王亮、陈音龙、陈宇杰(离任)、王文明(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