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4: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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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
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根
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82 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1053 人,其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15.75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审计收费 2.82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政,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业,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3 家,自 2022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鹏信,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2 家,自 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霞,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自 2023 年开始担任公司的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
  二、执业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9 次。
                          行政处罚 2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5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
影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
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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