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
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广州毅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
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
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
件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