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现任成员为
董事唐睿德女士、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和黄寅生先生。报告期内,全部成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张志宏主任委员(召集人)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计从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的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2 月 21 日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 项议案:
计委员会第四次 1、《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事项的议
会议 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4 月 27 日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6 项议案:
计委员会第五次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会议 案》;
的议案》;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8 月 15 日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2 项议案:
计委员会第六次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会议 议案》;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10 月 26 日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 项议案:
计委员会第七次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12 月 3 日 本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 1 项议案:
计委员会第八次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对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认为其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认可其专业能力与服务经验,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
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
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该
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
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
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
分有效的沟通,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协助公司顺
利完成审计工作。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建
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继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等,并加
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全体委员:张志宏、唐睿德、黄寅生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唐睿德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张志宏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黄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