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国核工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经
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为公
司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范福平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由陈学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严臻先生、独立董事吴万良先生、
董事陈学营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严臻先生担任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总数的 1/2 以
上,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共审议 33 项议案,
听取 2 项汇报。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审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关
于 2025 年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内部审计工
作要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审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 2024 年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中核财务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全面风险管
理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听取《关于中国核建 2024 年年报审计
治理层沟通报告》。
(三)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审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审委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听取《主要涉诉案件情况汇报》。
(五)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审委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核二三部分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子公司中核华兴市场化债转股续作及部分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中核五公司市场化债转股部分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子公司中核华辉部分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审委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间的议案》《关于五
家子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按照监管要求,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良好,未发生不宜继续
承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相关工作的事项,符合续聘条件。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于
案》,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通过听取汇报、审查相关报告等方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成员都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都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经验,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等情形。
自受聘以来,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准则,并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预算方案、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审阅和质询,对相关工作
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按照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的要求,在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有效指导及领导下,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
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的控制目标,
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
内部审计工作要点进行了认真审议。2024 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
导,聚焦主责主业,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境外项目、安措费计提和使用、科研经
费收支情况等方面的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既定的审计任务。2025 年,审委会积极
督促审计部门按计划执行审计工作要点,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任务
以及重点领域风险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
(六)指导风险合规工作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项进行审查,起到了强化合规刚性约束、系统研判各类风险的作用,有效保障公司治
理规范有序。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及
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6 年工作计划
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围绕董事会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
职能及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聚焦财务信息披露。审核公司财报及内控评价报告,防范会计舞弊与重大错
报,对现金流使用情况、资金占用情况等及时核查处置。
二是统筹内外部审计工作。选聘外审机构并评估执业质量,指导内审制度建设与
计划执行,落实内审定期汇报机制。
三是健全内控管理体系。监督公司内控运行有效性,督导重点事项检查,督促重
大缺陷整改与披露,规范公司分红、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工作。
四是严把重大事项前置审议关口。对财报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
等关键事项履行前置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
五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监督董事高管履职,督促财务、内控问题整改披露,
就履职监督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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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