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怀芳(主
任委员)、独立董事罗丹及董事李劲彪。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沟通及会议召开情况
于公司 2024 年年报预审工作沟通会。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并听取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议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
本公司提供 2024 年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
(一)专项审议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全面的专项审议。委员会事前查阅了会
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差错产生的原因、更正的依据、涉及的具体
会计科目、金额及更正后的财务影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
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对差错更正的合理性、合规性、准确
性进行了严格核查。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系对过往财
务核算中出现的疏漏进行的规范修正,差错产生原因真实、合理,不存在主观故
意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更正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正依据充分、会计处理方法恰当,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
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已对本次会
计差错进行了详细披露,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完整、及时。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实施了持
续、审慎的监督与评估。经综合评议,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自受聘以来始终恪守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以严谨审慎的态度执行审计程序,全面、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真实、结论客观,切
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费用,根据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费用
公允、合理。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在执行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严格遵守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依据既定审计计划有序推进审计程序,切实保障审计质量,
按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任务。基于上述表现,
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
议等途径,与内审部门负责人沟通,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中期财务报告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四)审慎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并发表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会同公司管理层及财
务部门、内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了沟通与安排,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的整体安排,明确了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进展要求。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
初步意见后,就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在审计
机构出具 2024 年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内控报告,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内控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制,重大方
面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控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
(五)全面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包括财务报告在内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发挥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切实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能,有效推动了公司治理的规
范化运作,助力提升整体治理效能,并在控制企业运营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引,坚持审慎、客观、独
立、公正的工作原则,强化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督促,持续完善内部审计
体系并监督其有效执行。委员会将认真承担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
进内部控制机制的持续优化与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