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政旦志远(深圳)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对政旦志远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内容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
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
行业分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
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
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月明,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合计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礼珍,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6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合计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康璐,2018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4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4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深圳华智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申报项目中,对境外销售业务
月3日 措施 市审核中心
员工及劳务派遣披露的准确及
合法合规性未予以充分关注,受
到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9月3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政
旦志远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公司董事会及
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政旦志远2025年度审计过程
中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行了总结。认为政旦志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
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审计进度和工作安排及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与审计机构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审计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