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
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
文” ),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