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
贡献等因素,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
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
行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的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
按本方案执行。
(三)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
体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
平,依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再单独领取董事
津贴。
(2)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含
税),按月支付,不额外领取薪酬。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
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
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根
据公司发展需要、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和承担职能发放,
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公司业绩达成和绩效
考评等情况,经核定后发放。
(1)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
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考核根据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核定,按月度考核发放;公司业绩考核根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核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按年度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
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三)其他事项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