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 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5 03: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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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5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上市公司”
或“投资人”)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方案概述
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新设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增资
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标的公司”或“目标公
司”)获得其 2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新设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超隆光电及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
伟、刘国腾、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深圳市吉星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天长市共进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中,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
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
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其承接陈伟所持超隆光电全部股权)合称业
绩承诺补充条款项下的“保证人”}签订《<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
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在投资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持有超隆光电的股权比例由 25%增加至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5
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
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保证人承诺,
“目标公司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对赌期”)单个会计年度的扣非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1,500 万元、2,500 万元和 3,500 万元。前述业绩目标的达成以
经投资人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目标公司应
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取得前述年度审计报告且不得晚于实丰文
化披露当年度报告的时间。如后续发生审计追溯调整,则应以后续审计追溯调
整的数据为准。”
    (二)补偿安排
选择要求保证人以现金形式对其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
现扣非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x 交易总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前述现
金补偿应在目标公司当年正式审计报告出具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人。
投资人有权选择按照《投资协议》第 10.9 条的约定要求目标公司或保证人回购
投资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投资人要求回购的,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其他股
东及其提名的董事应当在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程序中对投资人根据回购约定
提出的议案投同意票,并配合履行投资人要求回购的其它相关程序。
    三、2024 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超隆光电 2024 年度的扣非净利润不得低于 1,500
万元。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
《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7070048 号),超隆光电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5
损益后的汇总累计净利润为-7,152.58 万元,未完成 2024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
协议约定,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对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为 11,536.78 万元。截
至目前,业绩补偿义务人共计支付了 284.6 万元业绩补偿款,剩余 11,252.18
万元业绩补偿款至今尚未支付,已构成严重违约。
    四、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
《关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300051 号),超隆光电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汇总累计净利润为-8,335.13 万元,未完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根
据协议约定,保证人应对实丰文化进行业绩补偿,2025 年度的业绩补偿金额为
    五、公司采取的措施
    (一)针对超隆光电未完成 2024 年度业绩承诺的情况,公司已向汕头仲
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已获得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受理仲裁申请
通知书>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二)保证人已将其所持有的超隆光电 45.919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
保。目前公司已针对部分保证人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三)公司将督促保证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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